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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2025年前三季度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变更信息的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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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)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)和《关于印发〈日照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(试行)〉的通知》(日医保字〔2025〕9号)等有关规定,依定点单位申请,经辖区医保经办机构现场评估,确认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变更有关信息。 现予以公布。 附件:日照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名单 日照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11月2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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