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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2025年第四季度解除医保协议关系医药机构的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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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)、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)和《关于印发〈日照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(试行)〉的通知》(日医保字〔2025〕9号)的有关规定及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约定内容,对部分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予以解除医疗保障服务协议,现将有关名单予以公布。 附件:解除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日照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6年2月1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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